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2-24
工作地点: 普洱
公告详情
为加强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急需紧缺人才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思茅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免疫学岗共4人;
思茅区云仙乡卫生院:临床医师岗1人,
思茅区六顺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1人,
思茅区龙潭乡卫生院:临床医师岗1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及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包括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执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承诺在思茅区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和脱产提升学历时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每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均不得报考,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除外;
3.每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各类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1)第一场招聘: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9楼人力资源部(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网络报名邮箱:smqrmyyrsk@126.com。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彩色)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要求:
①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报名对象须提供相关材料
①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4);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5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④成绩表(2025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⑤毕业证和学位证(非2025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提供,需盖有规培医院公章)。
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收原件)。
①报名时间:2025年2月至4月,具体时间以第二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②报名地点:以第二场招聘公告发布的报名地点为准。
如第一场招聘已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岗位,第二场招聘将不再进行。两场招聘工作结束后,如岗位存在空余,将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第二批次招聘公告开展招聘。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公告岗位条件等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谈考生,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邮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面谈,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谈,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三)面谈测试
(1)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短信或网络邮件通知为准。
(2)面谈内容:面谈主要围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语言表达等进行测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谈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及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本场面试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才质量及实际情况,经研究按程序向人社部门备案后,可放宽开考比例。面谈成绩仅作为选拔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网络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若未及时答复或未按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在相关部门指导监督配合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3.面试时间
(1)第一场招聘:
(2)第二场招聘:面试时间在第二场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发布时间内,具体时间由招聘小组电话通知。
4.面试地点
(1)第一场招聘: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8楼(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2)第二场招聘:在第二场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发布时间内由招聘小组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招聘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5.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政治思想、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专业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面试总分10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岗位,采取加试的方式并以加试题目的考官打分计算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考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测评工作结束后,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五)就业意向协议签订
招聘单位现场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考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思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思茅区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事项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信息核查,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mq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3)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但不含规培和脱产提升学历时间)
(4)岗位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我区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三、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思茅区卫生健康局0879-2815589
思茅区人民医院0879-2836065
(二)查询网站
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关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8.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到思茅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五)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附件3-1: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xlsx】
附件【附件1.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12.02).xlsx】
附件【附件3: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附件4: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5.面试注意事项.doc】
附件【附件2:本科专业目录.pdf】
普洱市思茅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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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mqzf.gov.cn/info/33048/658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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