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30 12:35
一、经济补偿金可以协商低于标准吗
经济补偿金,在特定的条件之下,是有可能商量着比法定标准低一些的。
不过,这里有个特别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这种商量,必须得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上,而且得是平等的、公平的原则之下进行的,绝对不能有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之类的情况出现。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是有很明确的标准。
但是,要是劳动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对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做出约定。
不过,如果劳动者后来觉得这个商量出来的结果特别不公平,那他就有可能会主张按照法定的标准来获得补偿。
总的来说,虽然说可以商量着低于标准,但是这里面可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所以劳动者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考虑考虑,仔细地权衡一下其中的利弊,可不能随便就做决定,得谨慎对待这件事情。
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怎么确定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那主要就是看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了多少年。
通常来讲,每满一年,就得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这么个标准。
要是满了六个月但还没到一年,就按照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就不能超过十二年。
另外,要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法定的情形,劳动者要是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就得继续履行;要是劳动者不打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法继续履行,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前面说的那些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
这经济补偿金的事儿,对劳动者来说可是很重要的,大家可得弄清楚。
三、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经济补偿金,通常在这几种情况下会出现。
比如说,用人单位要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像劳动者生病了,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了,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没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之类的情况,这时候就可能会有经济补偿金。
还有就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的,这种情况下也会有经济补偿金。
另外,用人单位要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去裁减人员,那也是会产生经济补偿金的。
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然后让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可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形之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了,那也会有经济补偿金。
最后,要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又或者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同样会有经济补偿金。
不过得注意,具体的情况得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的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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